各处室、附属医院:
省教育厅文件通知,高校开展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,分三个阶段进行:学校自评;各市教育局和厂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检查考核;省教育厅和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检查考评阶段。为做好这项工作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召开学校校务公开工作会议,学习粤教监[2009]14文件精神。(5月15日下午4:30)
二、重温学校有关校区公开实施办法,了解校区公开内容、工作分工、运行机制(5月20日前)。
三、按照校务公开分工进一步完善校务有关公开工作。(6月20日前)
四、按照源头收集的原则,做好校务公开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工作。(6月20日前)
五、建立校务公开电子文档和和纸质文档(装入校务公开归档盒)。(6月20日前)
六、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分工,各部门对照“校务公开量化考评表”相关考评指标、内容、计分办法进行自评打分。(6月20日)
七、省高等学校校务公开工作民主测评。(6月20日前)
八、总结近三年来学校开展校务公开工作,写出校务公开自评报告。(6月30日前;学校办公室)
九、进一步做好省高校开展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,接受市教育局和厂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检查考核。(9月10日-10月20日)
十、对市教育局和厂务公开协调办公室检查考核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。进一步做好省高校开展校务公开量化考评工作,接受省教育厅和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检查考评阶段(10月20日-12月10日)。
学校办公室
2009年5月14日